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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7

城建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学院分专业成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家审核小组,每小组由7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给出全面发展综合成绩。

三、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名额为11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名额为6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名额为5人。

四、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需满足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在学校通知精神基础上,学院对“被推荐人在本科阶段所有学习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做如下具体规定:

1.“所有学习课程”认定范围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对于同一专业只有部分学生修读的课程,不纳入计分范围。

2. 学生相关课程首次考试成绩合格,重修后不及格的,该门课程视为合格。

五、推荐程序

符合规定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免试推荐申请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同班同学的意见确定初选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六、考核打分细则

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基础遴选指标,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全面发展综合得分的五个分项认定范围及打分细则见附表一。

对于提交科研创新成果和参赛获奖的人员,组织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具体规定如下:

1.科研创新成果:申请者只能填报一篇论文 代表作。学术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或者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一单位为南京工业大学。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主要限定本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高水平期刊的认定范围为北大核心期刊/SCI/EI收录期刊以及附表一所列“学科主流中文期刊,以上所述期刊仅限正刊,不包括增刊和特刊。

2.参赛获奖:申请者只能填报反映其学术和创新水平的一项代表性获奖。参赛获奖通常指独立参加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活动、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认定范围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34号,202312月更新版本)执行。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4.对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或者参赛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

5.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7.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推免成绩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所占比例为85%,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所占比例为15%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85%+全面发展综合成绩×15%

学业综合成绩=100×课程平均绩点/4,课程平均绩点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绩点,使用教务系统中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课程绩点进行计算。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五个分项认定范围及打分细则见附表一,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由五个分项得分相加,满分100分。

2.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次序,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八、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1.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声明报备。

2.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九、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等

1.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公示初选名单,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2.如有异议或疑问,请向城建学院党委反映。电话:025-58139556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必一。


附表一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细则表

序号

分项

分值上限

说明

得分细则

1

参军入伍服兵役

20



2

参加志愿服务

10

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合法性、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

国家级(含国家级)/省级(含省级)/市级(含市级)/校级(含校级):10/8/6/4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10

在国际认可的合法性、全球性组织实习情况。

仅限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公布的实习项目。有一项符合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活动得10分,最高10分。

4

科研创新成果

30

申请者只填报一篇论文 代表作。

(1) 英文SCI论文按照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

(2) 学科主流中文期刊:暖通空调、制冷学报、中国给水排水、给水排水、南京工业大学学报。

(3)学生独立作者或一作乘以系数1.0;本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乘以系数0.1。

1SCI期刊论文1/2/3/4区:30/25/20/15

2EI期刊论文:25

3.学科主流中文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15

5

参赛获奖

30

申请者只填报最能反映其学术和创新水平的一项代表性获奖。

(1) 赛事认定范围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34号,2023年12月更新版);

(2) 学生排序第1乘以系数1.0,排序第2乘以系数0.6,排序第3及之后乘以系数0.3。

1. A类赛事

国家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次三:30/25/20/15分

2. B类赛事

国家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次三:25/20/15/10分

3. 其它分类级别赛事

国家级最高奖次/次一/次二/次三:20/15/10/5分

注:次三级别仅限设特等奖的赛事中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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